问题 | 仲裁赢了公司一直上诉 |
释义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仲裁协议,用人单位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法院则会受理,重新裁判。我国的仲裁是一裁终局,当事人可以就其它事项向法院起诉,但不可就原仲裁事项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或者法院受理后驳回起诉。除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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