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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税的特点是怎样
释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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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3: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