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加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结婚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加上名之后就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就是有了供有房产权。如果是婚前房产证,在房产证没有名字,就是没有产权的。 房产证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1、该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该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该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购房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根据是否结婚所需材料不同。若购房人已婚,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购房人单身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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