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包括: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环境污染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