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审审结是指一审法庭就案件的结果作出明确的决定,例如作出判决、调解、裁定驳回控方或裁定原告人撤回控方,以及将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法院审结,是指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调解、裁定,并给出结果。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或作出判决,双方都没有上诉,案件就可以结案,报告是法官通知办公室,是任务考核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