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投诉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环保投诉受理的范围主要有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 污染以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其中,公共环境卫生、社会生活噪声问题应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投诉;铁路交通噪声,应向交通局反映;用高音喇叭在商业活动中招揽顾客,请向公安部门反映;光污染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但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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