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急性胰腺癌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与该疾病相关的情况,或者该疾病属于合同排除责任的范围,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范围、保险金的数额、保险责任和免除、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金给付的条件和方式等内容。 2.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是平等的自愿行为,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明知不真实仍然故意作虚假陈述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4. 保险合同中关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理赔条件、排除责任等具体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