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龄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工龄认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工龄认定材料包括工龄认定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招工录用手续复印件一份; 4、工资册;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 7、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至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工龄的认定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而连续工龄则是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