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户门外移城市规划法哪条能说明 |
释义 | 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住宅的入户门的开启方向无规定,只规定了营业性场所的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向外开启。对于住宅建筑,如果入户门向外开启的,通常会减小疏散通道的有效宽度及影响室内消火栓使用,不宜提倡。入户门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危及公共安全,也不应妨碍邻居的通行。设计时所有业主家的入户门都被设计成内开,业主在收房后,就不应擅自将其改成外开门,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将门改为外开的业主进行整改。入户门外移是违法的,城管有权利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门全开的前提下,不影响周围邻居的来回走动,保证不会出现与邻居家的入户门打架。 不影响走道以及楼梯平台的疏散。有的房子入户门正对着楼梯,外开会阻碍楼梯走道的畅通,肯定就不允许改外。 新建的小区,很多都是内开门的,因为从安全和规范上来讲,内开更有优势,不会因为突然开门影响到外面的人,而且内开门还能遮挡一部分隐私,特别是进门没有玄关的户型,不至于一眼就看到整个客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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