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才绿卡申请条件要以各地政策为准,以广州市为例, 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可申领人才绿卡。 法律依据: 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二条规定: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依据本办法领取广州市人才绿卡,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