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主要有: 一、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 二、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的; 四、将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 五、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 六、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财政专户资金的; 七、个人借用公款超过6个月不还的; 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 九、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 十、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 十一、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 十二、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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