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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购买了重疾险,后来出现了双目失明,但是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赔是否合理?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若被保险人因患上重大疾病而符合保险合同中的赔偿条件,则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然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常常以各种理由拒赔赔款,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不得以虚假的理由拖延、拒绝支付保险金,不得侵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人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是以明确、合理的方式约定的,否则,无效。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赔赔款是否合理,需要看保险合同中是否包含此类条款,若无明确约定或者其约定过于苛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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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3: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