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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次消防许可证办理条件
释义
    二次消防许可证办理条件为只有取得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后,二次消防即商户装修设计才能报审。
    一次消防一般是开发商做好的,二次消防一般是商业建筑的租户要自己负责的。商户的装修工程的报审手续中,要求有这个大楼的整体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一次消防)的复印件。一次消防是指这个商业建筑在建设时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用以保证建筑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此时,消防部门主要考虑的是防火分区设置、消防设备安装等问题。 二次消防是指这个商业建筑在使用时需要进行的消防安全保护,一般就是指内装修设计审核。商业建筑需要履行上述的两次消防申报手续。消防工程在改变原有的功能设施及布局的情况下,需要报审。也就是只要这个商业建筑在使用时需要进行的消防安全保护,一般就是指内装修设计审核。二次消防一般是商业建筑的租户(使用者)自己负责。针对二次消防推荐西安都安消防,针对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备案,安装,装修,设计,改造,检测,验收手续,开业许可,安全检查,维保等消防改造施工工程等都能做。
    二次装修消防验收流程: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次消防审查设计合格意见书;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火灾报警及各系统现场检验合格报告书;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顶、地、隔墙材料送消防建筑材料试验中心做形式检验并获取合格意见书) ;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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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