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调解和诉讼的区别 |
释义 | 司法调解和诉讼的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诉讼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调解作为一种纯粹的民间性质的纠纷解决机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其适用范围加以规定,但从我国目前存在的调解机构和实践来看,调解的适用范围是比较宽泛的,不仅适用于因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而且还适用于因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调解的适用范围要比仲裁范围宽,可以和诉讼类比。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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