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结婚三年,彩礼给付也有三年了,如果能证明三年中,由于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退回。实际证明可能存在难度较大。彩礼不适用分配说法,若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彩礼需退给给付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