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理赔范围是否有统一规定 |
释义 | 汽车保险理赔范围是没有统一规定的,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1、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 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 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一、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应该要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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