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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既然承诺了怎么又再反悔
释义
    承诺了反悔的方式是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承诺期限内反悔的,其承诺的撤回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一、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二、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吗?
    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的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三、撤销要约和撤回要约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有:
    1要约的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的通知;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
    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出了准备工作。
    3要约撤销的效力要约被撤销后,要约失去效力,相对人丧失承诺的权利,因为承诺的对象必须始终是正在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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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