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女方离婚了户口独立的材料如下: 1、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离婚的需要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4、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综上所述,女方独立户口后,原来的户口会被注销,女方无法再享受原户口的一些权益。此外,女方在办理独立户口时,应该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合法合规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