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