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农业税的征收始于什么时候呢 |
释义 | 律师分析: 1949年建国初期,新中国政府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如何在国家财政状况不良的情况下支撑国家的正常运转。当时,农业是中国的主要产业和资源来源。因此,政府决定对农业产品实行征收农业税的政策,以确保国家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来维持社会生产和发展。从1949年到2006年,中国一直实行农业税制度,并根据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进行了多次调整。2006年1月1日,中国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代之以直接补贴农民的政策,这标志着中国的农业税制度正式走向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法》第一条 为了调节农村经济秩序,推动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制定本法。第二条 农业税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征收。所有缴纳农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标准、方法和期限按时足额缴纳。第三条 农业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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