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
释义 | 误工费证明材料: 1、误工时间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没有的,可以参考同行的收入。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个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当然了,误工费赔偿金额(事故受伤后劳动收入)肯定是不能大于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的,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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