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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债权债务问题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时候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权和债务,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主张债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或者因为债权的数额小,当事人权衡利弊后,认为不如分得其他共同财产合算,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首先,按照一般书面协议内容,明确男女双方身份信息,表明自愿协商一致离婚;其次,说明子女情况,明确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等问题;再次,需将男女双方共同债权债务情况陈列清楚,并明确债权债务的数额、分配比例、协助办理分割财产的义务、补偿款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最后,建议明确约定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意思是双方有没有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需要分割。再说得通俗一点,两人欠不欠别人的债,别人也欠不欠两人的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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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