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国外结婚了回国查得出来吗 |
释义 | 您好,国外注册结婚,您的婚姻状况在国外保留,在国内的话,是查不到您的婚姻状况的,但是,在国外办理了结婚的话,回国后,有些因为夫妻关系产生的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麻烦,因此,建议您还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两个人都是内地公民的话,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两个人的2寸彩色合照,如果您是外国人或者是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话,还需要携带其他的证件。下面是整理到的关于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法条。 和外国人结婚国内一般是不能查到的。但若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登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同外国人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 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外国大使馆不能查到,因为在中国登记的涉外婚姻不需要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登记、或备案。但是如果该外国人到该国住中国大使馆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了!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2. 婚姻登记机关 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4.律师及其他 诉讼代理人 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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