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要跟律师说什么 |
释义 | 在开庭前,与您的律师进行交流并告知律师一些具体情况是很关键的,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告知律师的信息: 1、案件的基本情况:您需要向律师提供有关案件的全部信息,包括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身份、案件引起的纠纷或事件的详细经过、各方的证据及证人情况等。 2、 您的权利认识:您需要告知律师您认为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以便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为您的权益进行维护。 3、 您的态度及诉求:您需要告诉律师您在此案件中的态度和诉求,例如,您希望得到怎样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4、证据及证人:您需要告诉律师涉及的证据及证人情况,以便律师在开庭时进行有效的证明。 5、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您需要告知律师您认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和理由,以帮助律师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指导,具体如何告知律师要视具体案件而定。您与律师的沟通和配合尤为重要,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利益和权益。除了上述提到的事项外,开庭前还有其他需要告知律师的情况,例如: 1、 案件的最新进展:如果您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在临近庭审前,另一方当事人或辩护律师提出了新的证据或证明,您需要及时告知律师,以便他们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2、公开审理问题:如果您希望对案件的公开审理进行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比如不要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您需要在开庭前告诉律师。 3、 财产和权益的保全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和财产可能面临损失或遭到破坏,您需要告知律师,以便律师可以帮助您制定有力的保全方案。 4、诉讼成本问题:在一些高成本诉讼案件中,您需要告知律师案件可能会涉及的额外费用,例如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等。 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与律师之间的沟通是保护您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您应该向您的律师全面和真实地告知案件相关的所有情况,以便于律师为您制订更全面和更有效的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