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易引发变更抚养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 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另一方知悉相关情况后,即提出变更抚养权请求,占31.3% .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应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工种或再婚等原因不直接抚养子女,转交子女的祖父母代为抚养。另一方认为,祖父母单独抚养不适宜子女成长;部分祖父母不在沪居住,当地教育、医疗等条件不如上海,也不方便探视子女,故请求变更抚养权,占 21.8%。 3、未获抚养权方实际抚养子女达一定期限 应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地、生活地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困难,或离婚时子女尚小,暂不宜变更生活环境等原因,致使子女实际由未获抚养权方抚养,且达一定期限后,实际抚养方多以子女已适应生活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占 18.8%。 4、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 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占 15.6%。 5、子女欲更换直接抚养方 因教育理念、生活习惯及再婚等问题,直接抚养方与子女间产生较大矛盾,致使部分子女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同另一方父母生活,并实际表达意愿。未直接抚养方遂以子女意愿为由提起诉讼,占 12.5%。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以支持:(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吗? 网友提问: 小张和小李离婚时约定双方之子由小李抚养,离婚后3年小李身患重病,小张是否可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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