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工会法第42条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贴。 五,其他收入。 工会的经费一般用于会员活动费,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艺、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工会业务费,事业支出等其他支出。 法律客观: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