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有房贷可以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
释义 | 配偶有房贷可以取自己的公积金。 配偶名下有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才可再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提取时,除了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无法提供公积金提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需有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要求: 1、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正常还款满一年;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配偶名下有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才可再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提取时,除了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无法提供公积金提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需有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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