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打了我还理直气壮我该离婚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该离婚,并且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一、因家庭暴力而离婚有什么赔偿呢 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方面一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二、女方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是否处于哺乳期不属于能否离婚的条件。在以下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二是女方分娩后的一年,三是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的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也可以离婚。 三、协议离婚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之后不给看孩子的内容时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影响。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进行对子女探视的权利,并且在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负有协助的义务。但若行使探视权之后,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暂时停止探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