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1、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赔偿责任。2、被保险人的有关的诉讼费用。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购买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越高,反之亦然。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雇主责任险不单只负责赔偿员工医疗费、残疾津贴(如果达到残疾等级的话),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至于赔偿对象方面,雇主责任险是赔给公司的,而工伤保险是赔给员工的,与工伤保险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法律依据: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员工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受雇用期间,因下列情形所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 (二)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事故伤害;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因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