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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