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为哪些把商品房和公租房在一起安排? |
释义 | 房价高企,政府提供了公租房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把商品房和公租房在一起安排应该是开发商在建设时按照政策要求进行的配建,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有合理一面也确有一些不良影响,但在国家政策下这种状况难以避免,毕竟社会是由不同群体构成了,而人人平等幸福、社会稳定则是国计民生大事。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有什么,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 廉租房与公租房的主要区别: 一、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是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给住房困难户;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由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不同:廉租房针对对象主要是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区域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国家干预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于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做了强制性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己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同时还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等等,这些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欺诈? 比如,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还有,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或者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最常见的还有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商品房预售程序包括哪些?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商品房预售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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