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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手机卡意外丢失本人不在家能不能叫家人拿身份证去帮忙注销?
释义
    手机卡意外丢失,本人不在家,能叫家人拿身份证去帮忙注销。
    手机卡丢失,可以写一张代理委托协议,然后叫朋友带上他自己身份证一起,去营业厅代为办理注销手机号码的手续即可;手机卡不再使用的情况下,三个月后可自动注销。
    关于手机卡的办理及注销具体说明如下:
    1、办理或注销电话卡,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或注销;
    2、营业厅不会验证身份证上的人和到现场的人是否一致,营业厅只会验证,身份证上人的信息是否和所办电话卡的信息是否一致;
    3、营业厅只会认身份证和所注销的电话卡信息是否一致,然后就可以注销了。
    所以完全可以让家人或朋友帮忙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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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