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合肥限购区域包含了合肥市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限购。 2、针对合肥本地人来说,在购房数量上有一定要求,要求限购2套住房。 3、对于外地人在合肥买房,购房者仅限购一套住房。 4、合肥市区居民第一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5、外地人在合肥缴纳满1年以上(含1年)社保或纳税,第一次购房最低首付30%。 6、在合肥无购房记录且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1年以上的外地人可购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房及以上或者不缴纳社保的外地居民在合肥市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