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征兵动员会不一定非要参加,但是兵役登记、应征入伍是每个适龄公民的义务,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登记和参加。对拒不进行兵役登记者予以处罚。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性处罚。根据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