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一、辞职员工工资如何结算 在员工辞职后,工资应当一次性进行结算,其应得的工资=月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试用期不合格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间如果被用人单位证明在试用期间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进行结算,结算标准应该按同岗位工资或者以签订合同时协商好的工资待遇进行结算,最低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双休日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双休日进行加班的,原则上应对劳动者进行调休,无法调休的,应该支付劳动者200%工资的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计算公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而未支付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