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
释义 | 1、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2、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3、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个人所得税不补缴的后果: 1、如果不及时补缴就会产生滞纳金,以及罚款,而且还是要交纳需要补缴的金额; 2、如果税务部门反复催收无果,会上报征信,税务部门会将未缴纳的税收记录到您的档案里,未来您使用征信报告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污点,金融机构是不会给您贷款的;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税收是保障国家收入的重要前提,国家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每个公民、企业自觉纳税是我们的义务,所以我们要按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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