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法官打电话咨询应该怎么说 |
释义 | 与法官沟通的常用方式学习总结 每当立案后,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总是十分关心案情的进展。对于案件程序时间、案件补充证据的提交、对方当事人调解方案等情况的了解,都是当事人关心的问题。而与承办法官进行电话联系是一个有效的渠道。就如何与法官取得联系,联系后怎么沟通作出如下总结。 一、案件立案并缴诉讼费7-15个工作日后,你就可以通过如下方式了解到您案件的承办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 1、你在立案时,如果跟立案的法官要了立案庭的电话号码,你可以加区号后直接拨打电话,询问你的案件是由哪位法官办理的,有的法院立案庭可以直接告诉你法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有的立案庭会告诉你拨打另一个电话号码(例如法院内勤/查询的电话),你应记清他告诉你的联系电话,拨打该电话号码询问即可以问到法官姓名和联系电话。 2、如果你在立案时未向立案法官要立案庭的电话,你可以通过拨打区号+114询问相应法院的联系方式,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相应的法院电话联系方式,通过以上方式获得电话号码后,一一拨打电话号码联系,直至问到可以查询到你案件的法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为止。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取得法官的联系方式后,接下来的工作都是与法官进行沟通。 与法院沟通的术语通常变现为以下的方式 二、向立案庭/内勤电话咨询案件的承办法官时: 电话打通....... 您好,某法院立案庭吗?我需要查询我的案件承办法官是哪位和他的联系方式。 您好,我确认一下,我是拨打xxx这个电话号码咨询案件的承办法官吗? 您好,我的案件的案号是(20xx)xx号或者我的案件原告/申请人是xx,被告/被申请人是xx。 您好,法官,我确认一下,是某法官,联系方式是xx吗? 结束时,一定说:“谢谢您,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