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要写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基本信息,如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 2、写明借款的金额,大写和小写都需写,并且要书写正确。 3、写明借款的借款期限、还款期限和借用的时长。最终还款的方式,现金还是银行卡转入。 4、写明借款的利息、还款的最终利息和最终还款的本息总和,写明具体的计算方法。 5、须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和捺指印。 法律依据: 一、《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