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给劳动者少发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请求单位加付赔偿金。因为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那么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发放工资、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要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50以上百分之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