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个伪基站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
释义 | 刑事违法行为。伪基站,又称假基站、假基地台,是一种利用单向认证缺陷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移动电话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推销等垃圾短信,通常安放在汽车或者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发送。伪基站运行时,用户手机信号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连接到公用电信网络,以影响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 伪基站利用移动信令监测系统监测移动通讯过程中的各种信令过程,获得手机用户当前的位置信息。伪基站启动后就会干扰和屏蔽一定范围内的运营商信号,之后则会搜索出附近的手机号,并将短信发送到这些号码上。屏蔽运营商的信号可以持续10秒到20秒,短信推送完成后,对方手机才能重新搜索到信号。伪基站能把发送号码显示为任意号码,甚至是邮箱号和特服号码。载有伪基站的车辆,可以向周边用户群发短信,因此,伪基站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一些功率大的伪基站,辐射的范围很广,只要伪基站不关闭发射,就会不断的有手机被吸入。离基站越近,被吸入的可能性越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8条分别规定,擅自使用无线电台,经无线电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的,或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才能移送司法部门处罚。 伪基站的建设对我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且很多公民都受到了伪基站的诈骗,这个时候就需要严格打击伪基站诈骗了。所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伪基站违法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必定严惩。 一、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解释: 1、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修改出售、非法提供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同时,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 2、针对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增加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的,严重妨害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对实施诈骗、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发布信息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在网络空间传授犯罪方法、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多发的情况,增加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媒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针对开设“伪基站”等严重扰乱无线电秩序,侵犯公民权益的情况,修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降低构成犯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5、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是犯罪。 6、对单位实施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规定了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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