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 一、具体表现个体户 1、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二、个体户工商注册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三、个体户行业分类 1、工业、手工业是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建筑业是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3、交通运输业是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4、商业是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5、饮食业是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6、服务业是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代购、咨询服务等 7、修理业是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8、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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