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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到结婚年龄生了孩子怎么上户口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未婚生育的子女应当由其母亲或者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如果父母双方都未满18周岁,那么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在申报户口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证明;
    2. 母亲的身份证明;
    3. 父亲的身份证明(如果父亲已经成年);
    4. 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如果有);
    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未满18周岁,那么在申报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理关系证明。
    此外,未婚生育的子女在户口登记时,其父母的姓名一栏可以填写未婚生育的母亲的姓名,也可以填写未婚生育的父亲的姓名。如果填写的是未婚生育的父亲的姓名,那么父亲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未婚证明。
    总之,未婚生育的子女可以通过母亲或者法定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在申报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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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0: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