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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国医疗保险的比较
释义
    

法律主观:
    


    出国 医疗保险 险种类别:目前的商业境外医疗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 境外医疗保险的普通医疗保险 这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案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境外医疗保险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这是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 意外伤害保险 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境外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保险 这是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境外医疗保险的手术医疗保险 这是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 公司 只按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境外医疗保险的特种疾病保险 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法律客观: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121.00元/人,年企业10%个人2%+3元(基本医疗企业9%个人2%,大额互助企业1%个人3元)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标准:①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②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③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④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⑤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户。前款所列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4.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四按照报销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5.报销比例: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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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