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管辖权在哪里 |
释义 | 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说所在地是履行地。可以在所在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一、如何判定买卖合同纠纷 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首先要看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对管辖地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管辖地为准。没有约定的,依法确定管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均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更复杂的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的标的为支付货币,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为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借款合同可以在哪起诉 借款合同起诉地可以是被告住所地,也可以是贷款方所在地。民间借贷纠纷,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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