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公证还需办继承公证吗 |
释义 | 有遗嘱公证还是需要办继承公证的。 依照我国对于遗嘱的相关规定来看,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存在重复情况。针对于遗嘱进行公证之后,就会产生最高法律效力。当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其所有的相关遗产将会按照被公证的公证遗嘱进行相关的继承。当事人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相关的办理继承公证才行。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继承公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法定程序 (1)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综上所述,有遗嘱公证还需要继承公证,两者不存在重复情况,其表达的事实是存在差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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