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总工会会员证有什么用 |
释义 | 持有《中华全国总⼯会会员证》的⼯会会员,可以享受⼯会服务,在⼯会会员⼤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业介绍所、消费合作社、法律咨询服务、疗休养院等,享受⼀定的优惠待遇。 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作⼈员,要求撤换或罢免⼯会⼯作⼈员,对⼯会⼯作进⾏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会组织向有关⽅⾯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收到侵犯时,要求⼯会给予保护。 5.享受⼯会举办的⽂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会会议和⼯会报刊上,参加关于⼯会⼯作和职⼯关⼼问题的讨论。 使⽤说明 1.本证⽤作会员⾝份证明、会员关系转接凭证。会员组织关系发⽣变动,由基层⼯会在有关栏⽬内登记并加盖公章。 2.本证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 3.本证只限会员本⼈使⽤,不得转借他⼈。 4.本证由全国总⼯会组织部监制,各省、⾃治区、直辖市总⼯会印制、颁发。 会员的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化、科学、技术,学习⼯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完成⽣产和⼯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为作⽃争。 5.维护⼯⼈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会章程,执⾏⼯会决议,参加⼯会活动,按⽉交纳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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