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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过户
释义
    农村自建房可以过户,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合同可以转让,但是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二、请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认定?谢谢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认定:1、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3、转让该房屋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分三种情况:
    一是本村村民购买本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有效;
    二是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无效;
    三是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该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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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