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
释义 |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一、宅基地可以入市吗 宅基地可以入市。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入市必须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土地; 2、须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3、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二、土地使用权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三、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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