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机动车购买后尚未注册登记 |
| 释义 | 新买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牌号。办理临时牌照需要用到购车者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副本)及车辆出厂合格证,以上四样内容需要同时携带复印件。 一、临时牌照有效期: 在临时牌照上面会有标明有效期,有效期分别为15、30和90日,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是申请次数不可以超过三次。 二、临时牌照种类: 1、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也就是本地临时牌照; 2、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可以跨市行驶使用,也就是异地临时牌照; 3、除了普通家用车的临牌以外,其实还有试验用机动车以及特型机动车临时牌照,其外观与普通临牌差不多,但通常会有个“试”或者“特”的文字标识。 三、总结: 1、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机动车车主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 未销售的; (二)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