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法律依据:《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奖励对象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 0.3 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 5 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